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站:
根据《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豫人社办〔2024〕9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办法(试行)》中代表性业绩要求的在站博士后可以申报。(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代表性业绩要求的人员,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有职业资格要求的系列,需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不符合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的,可选择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和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二)单位推荐。设站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流动站人员经所在流动站和高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确定推荐人选。
(三)资格审核。推荐人选单位通过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推荐人选进行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表》、《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申报职称业绩材料等纸质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政策,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表上人事关系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签字加盖公章,在站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流动站签字加盖公章。由流动站负责材料的审核和上报。
(三)职称账号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创建,已创建职称账户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四)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表》(附件2)、《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代表性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4)。系统申报材料需和报送纸质材料一致,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提交。
(五)系统申报及纸质材料的收取截止时间均为11月25日,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电子版汇总表(Excel)以流动站为单位用U盘拷贝至531。
报送地址:综合管理中心531房间
电话:0371-67781731
附件1. 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 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表
3.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 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汇总表
人事部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