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流动站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博士后流动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激发流动站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师资补充效能,根据河南省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校的博士后流动站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长效”的原则,采取自评与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评,坚持与国家、河南省流动站评估工作做好衔接,推动我校博士后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校博士后流动站,新设博士后流动站不参加此次评估。
三、考评内容
评估主要考察流动站的建设情况,包括机构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及成果产出。聚焦增值评价,关注流动站在培育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服务“四个面向”中创新贡献和主要成绩。
坚持分类评价,基础前沿研究要突出原创导向,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市场导向。
健全综合评价,评估工作以数据采集与专家评议相结合,分类评价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流动站的学科特点,不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一流学科建设要求,引领流动站建设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流动站根据通知要求与评估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完成数据填报与综合材料的撰写;
(二)学校审查并逐项核对流动站提交的数据与材料,并深入流动站进行实地核查;
(三)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流动站进行综合评估;
(四)根据评估结果对流动站进行综合评估;
(五)根据评估结果对流动站进行资助或整改。
五、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
(一)结果为优秀的流动站,下一年学校将在经费拨款、基金申报推荐限额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学校将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限期内仍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流动站管理资格。
六、有关要求
各流动站须填写《2023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考评表》(见附件1),并撰写博士后工作考评报告。请各流动站于2024年1月5日前填报考评表及博士后工作考评报告电子版(分别报送excel、word)报送,盖章纸质版送至行政楼639房间。
电子邮件发至:zdbsh@zzu.edu.cn
联系电话:0371-67781731
附件1: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考评表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