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度博士后中期考核的通知
校内各博士后流动站: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在站管理,不断促进郑州大学博士后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大学博士后考核条例》(修订)规定,现开展郑州大学下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请各有关流动站组织博士后开展中期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延期考核人员和第一次中期考核未通过人员)。
二、考核要求
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评议,确定博士后考核等次并签署考核意见,并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各单位须成立博士后中期考核小组,成员7-9人。须包括合作导师、同行专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博士后个人述职,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思想政治表现、考勤到岗、团队合作、学术贡献、研究进展、中期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表现开展评议,并给出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当年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延期考核人员和第一次中期考核未通过人员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不合格。
企业博士后的考核方式由各流动站(学院)和企业协商完成。
三、考核工作安排
1. 参加考核的博士后须填写《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须详细阐明在站期间已经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以及相关科研成果。
2. 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对博士后进站来的工作成效以及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考评,并在《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上签署考评意见。
3. 各流动站的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对博士后开题及在站期间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考评并给出考核等次,并在《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获各单位上报考核“优秀”等次的博士后进行现场答辩,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价,评选出校级“优秀”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5. 请各流动站于2024年1月5日前将《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博士后中期考核汇总表》(签字盖章),以及考核优秀博士后的《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及相关成果复印件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639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dbsh@zzu.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3下半年度中期考核——XXX流动站(学院)”。
联系电话:0371-67781731
附件1:《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
附件2:《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附件3:《博士后中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